我市查处多起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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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马文章) 年关将近,我市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等部门已联合查处4起非法生产、24起非法经营案件,行政拘留14人。

    去年12月18日,芦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产品的五菱面包车,现场控制了嫌疑人朱某。经查,朱某通过改装的五菱面包车,非法运输到市内多家店铺售卖,累计涉案金额50余万元。通过深挖,“下线”万某、罗某、刘某等人移送公安机关。目前,罗某、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万某、朱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日前,武深高速炎陵路段,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的驾驶员面对交警检查时神色慌张。通过核查,驾驶员黄某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57箱烟花爆竹被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元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三门镇政府对三门镇某商店进行核查,发现该门店未办理相关销售许可证,旁边的库房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组合烟花9箱、闪光雷10箱、鞭炮32箱)产品,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办理中。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发现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可通过“12350”热线平台、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1000元至30万元奖励。对存在较严重非法生产制造烟花爆竹行为查实的,给予举报者5万元至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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