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用过期挂面 某养老院出现 劣质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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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蓉 通讯员/颜佩

    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都是我市集中用餐单位,尤其“一老一小”的舌尖上的安全最让人牵挂。12月20日,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查办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发布2023年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天元区某幼儿园使用过期食品原料

    2023年2月21日,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某幼儿园进行专项检查时,在食堂操作间发现已拆封使用的孜然粉“家佳多”1包、未开封使用的蒸肉米粉“优香岛”2包,均已超过保质期,且上述两种食品原料未依法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保留相关凭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0元。

    【案例二】芦淞区某养老服务机构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023年3月9日,芦淞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辖区内某养老机构采购的“小青椒”食品原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且未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芦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8000元。

    【案例三】醴陵市某幼儿园使用过期食品原料

    2023年9月19日,醴陵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幼儿园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食堂厨房内发现2包已拆封使用的挂面,已超过保质期47天,同时在当事人食品储存室内发现存放有6包与上述相同生产批次的挂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被没收超过保质期的8包挂面并罚款10000元。

    【案例四】荷塘区某养老服务机构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023年9月27日,荷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养老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未结合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未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和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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