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交通规则 生命瞬间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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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批亡人事故、营运车辆、摩托车等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事故皆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

    摩托车闯红灯,车手被撞身亡

    5月5日,贺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沿醴陵市渌江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醴陵大道路口时,违反信号灯驶入路口,与从其右侧沿醴陵大道由西往东按照信号灯驶入路口直行的邹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贺某经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贺某无证驾驶未依法注册登记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灯行驶,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邹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轮车不让行,酿成伤亡惨剧

    9月2日,胡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沿芦淞区白关镇乡道X004由西往东行驶至省道S331路口左转弯时(此方向设有让行标志),与从其左侧由西往东直行的罗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胡某无证驾驶、未按让行标志让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因驾驶车辆行径路口未提前减速慢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小车失控,摩托车车主身亡

    8月21日,戴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炎陵县106国道行驶至水口镇木湾村木湾林场门口路段时,因操作失误,致车辆失控驶入对向车道后与相对方向贺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后冲出路面,坠入东侧路外坎下,造成贺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戴某违反交通信号,造作失误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贺某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株洲公安交警提醒

    株洲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尤其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更不要仗着灵活轻便就随意穿插、任性抢行闯红灯等,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同时,保持安全车速,预防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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