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农贸商超还在悬挂生鲜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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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八缔景城农贸市场,仍有商家使用“生鲜灯”。 记者/沈勇跃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勇跃) 从12月1日起,生鲜灯使用新规正式开始实施,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株洲市场情况如何,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光线真实的普通灯成了市场主流。但也有部分农贸市场、生鲜直营店仍在使用泛着红光、绿光,能使生鲜卖相更好的“生鲜灯”。

    2日下午,记者来到株百超市天元店、山水洲城店,以及位于天台路的天虹超市,发现这些商家已不再使用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在株百超市,销售人员正在对鲜肉进行切割。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11月20日左右,这里就全部完成了生鲜灯更换。更换后的普通灯具,不再具有“美颜”效果。冰柜上的照明灯具同样为白光,与店内其他销售区的光线没有区别。

    随后,记者又来到天纺农贸市场。该市场位于市中心医院公交站旁边,刚进市场就发现情况迥异,一家招牌为“藏香猪”的门店里,闪耀着红色的光,显然该店仍在使用具有“美颜”功能的生鲜灯。进入大厅,猪肉摊位的一排排照明灯已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案板上的猪肉呈现出真实色泽。但是仍有少数鲜肉摊位继续悬挂着生鲜灯。在一家名叫“湘峰定点屠宰场鲜肉批零点”摊位前,女摊主告诉记者,白光灯太刺眼,“猪肉还是用红灯照着,好看些!”

    不过,该女士还表示,她接到了市场要求“换灯”的通知,新的灯具已经买回来了,只是还没更换。

    在该农贸市场,记者采访了一位招牌上写着“刘记放心肉”的摊主,他表示,按照相关要求换上普通灯光后,现在开关灯基本看不出区别,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

    5日下午,记者又来到泰山西路的九八缔景城农贸市场,发现这里的蔬菜摊位、鲜肉摊位几乎没有换灯,悬挂生鲜灯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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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悬挂生鲜灯会有什么后果

    今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生鲜灯使用规范。《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办法》从12月1日起施行。销售者如违反规定,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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