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业协会就“二次供水”问题召开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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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王晖 通讯员/雷蕾) 近日,就物业企业普遍关注的“二次供水”热门问题,市物业协会再次召开研讨会。大家踊跃发言,为保障市民饮水安全和用水方便,期待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彻底解决这个困扰物业行业的“老大难”问题。

    记者随后采访了湘银物业总经理唐艳。她告诉记者,该公司现在株洲管理的住宅项目中,其中有十个住宅项目,用水都是实现了一户一表的,由于供水企业只负责收水费,而从供水进小区入口到用户家这段的水质检测、高层用水加压的工作责任和相关检测、设备维护和加压电费都要由物业企业承担,他们为此每年要增加近百万的费用;而还有一部分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项目用户达3000多户,他们的项目水损耗、设备维护、水质检测和加压综合费用也要每户200多元人民币,总费用也达70多万,两项费用超过170多万元,实在不堪重负。华晨物业的总经理袁秀兰在湘潭和长沙都有项目。她称长沙于2019年1月9日由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第十条(二)明确了二次供水的收费标准、2021年9月29日根据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执行的《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二十三条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目前二次供水的所有设施设备已全部由供水企业维护并承担抄表、收费及所耗电费。而湘潭也于2021年8月18日由市发改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政策,即未实行统一的二次供水加压的小区,二次供水加压应严格按照《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算加压电费,由供水企业通过在税费上按比例增加一部分收费。在保证用水安全的同时,也厘清了责任和费用承担的主体,保障了各方的利益平衡。

    据了解,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四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第一条第三款、《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等法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相关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二次供水加压电费一直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增加了物业企业的经营成本。

    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表示,近几年来,株洲市物协在不断地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反应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诉求。因为二次供水关系到老百姓的饮水安全,市政府相关部门非常重视,《株洲市城市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已讨论到第八稿。相信该办法会吸收长沙市,湘潭市的一些成功经验,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全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又确保供水安全。既依法依规厘清职责,又优化物业企业和供水企业的发展环境,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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