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二手车 为何“人间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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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先生车辆在小区的停放位置。(株洲晚报记者 易楚曈/摄)

    ▲刘先生的车于6月26日凌晨被拖走。(小区监控画面)

    ▲拖车公司留在原地的《取回车辆告知函》。(受访者/提供)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楚曈

    “我的车停自家楼下,起床竟发现它消失不见;打电话报警,警察居然说是经济纠纷,这是为什么?”

    日前,家住天元区天台小区的刘先生致电12345热线,称自己疑似掉入骗子的圈套。

    车停楼下,一夜消失不见

    今年6月11日,经朋友牵线,刘先生在江西省萍乡市购买了一台牌照为贵A9K95Y的二手本田雅阁轿车。

    “卖家跟我说,该车属于抵押车。虽然不能过户,但只要没人找麻烦,日常开起来还是没问题的。”刘先生认为,该车车况不错,只要不影响自己驾驶,无所谓过不过户,故没有将卖家提示放在心上。

    当天,刘先生花6万元与萍乡卖家签订《债权使用免责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接收车辆。《协议》规定:“自2023年6月11日,该债权物交付刘先生使用,卖家交付钥匙一把,行驶证一本;接收后,该债权车辆由接收人保管并承担丢失、盗抢、损毁等风险”。

    “车子买回来,前后在维修店做漆、保养近一周,我拿到手还没开热乎,大早上起床就不见了。”心急如焚的刘先生立马查找小区物业监控记录,并拨通报警电话。

    小区监控显示,6月26日0时18分,一台皮卡车拖着刘先生车驶出小区的南门门岗。

    值班门卫唐师傅介绍,那天夜间巡逻时,他即发现有三、四个人在捣鼓业主车辆;他上前询问,对方随之回应在修车,他就放松了警惕。

    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门岗值守人员确实存在疏忽,但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内容中并未涉及车辆管理事项。

    “车我拖走,不服就报警”

    此后,刘先生电话联系萍乡方面卖家。卖家称,他也是花钱从他人手中收购来的车,他与刘先生签订《协议》,也完成了合同交付,不存在欺骗和赔付一说。

    随后,卖家也承认,消费者购买抵押车时确实存在风险,但这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刘先生的车内可能安装了拖车公司GPS系统,对方这才根据定位拖走了车辆。

    气愤不已的刘先生拨通拖车方电话,索要车辆。拖车工作人员则表示,该车原车主李某与其贵州金融公司发生债务关系,将车辆质押给公司,目前李某严重违约,故该车按约应暂由该公司收回保管。

    刘先生认为,“这根本就是一个‘连环套’!我买的车,你们凭什么能随便拖走?”而该工作人员则回复,刘先生若是不服,“那就报警吧。”

    律师:建议法院处理

    在本次事件中,存在几个争议问题。如果原车主将车辆抵押在金融公司,而卖车方明知没到抵押日期就将车出售,是否合法?刘先生下一步又应该怎样维权呢?

    湖南诚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洁表示,“抵押车来路不明、办不了过户登记,贪图便宜购买有权利瑕疵的抵押车,是有风险的。如果原车主(抵押人)无力按时还款,抵押车有可能被相关权利人收回”。她建议刘先生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此事,同时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抵押车辆。

    “若购买二手车应通过正规渠道,仔细检查车辆手续是否齐全,看清购车合同条款,购买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二手车交易合法合规。若明知系抵押车仍购买时,建议签订书面购车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车辆被抵押权人收回时的违约责任问题,避免车财两空。”杨洁说。

    对此,从事二手车行业10余年的某车行老板廖先生说,买卖二手车,一定要过户,不能过户的车再便宜都不要买。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对于刘先生的遭遇,他认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一定的损失。卖家明知车有问题,故意出售,肯定要付一定的责任。如果公安侦查到卖家与拖车方是串通的,那就是涉嫌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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