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又有新“套路” 企业微信也不可轻信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企业微信也能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据了解,被告人汪某在今年1月中旬至3月底期间,通过聊天软件与诈骗嫌疑人“王子”(在逃)结识,接受“王子”的邀请,利用其每天提供的不同电话号码,冒充京东金融客服实施网络诈骗。

    今年2月,另一被告人黄某来到我市与汪某一起租住并共同实施诈骗。3月6日,汪某拨打了被害人张某的电话,询问其是否有贷款需求,并让其添加企业微信,进一步通过企业微信诱导张某进行填单、下载App、申请贷款等操作。张某在提现App钱包时发现提现失败,便向企业微信的“客服”询问原因,后被告知系因操作失误导致的账号冻结,需要进行资金验证后方可解冻。张某前后向该账户转账十万余元后,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为他人提供帮助,骗取公民财产,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诈骗形式也在改变升级,让人防不胜防。当你在网络上查询信息,在网站上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联系电话时,你很有可能被诈骗公司盯上了。对于金钱问题要敏感,一是要时刻警惕陌生电话,不透露个人信息、需求意向;二是不向陌生账户转账、不随意向个人账户转账。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