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发布3起涉老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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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而老年人因缺乏交通常识、应变能力较弱,易成为交通事故高发群体。10月2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3起涉老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大家将这些内容转给家中的老人。

    2022年4月13日上午10时,69岁的王某香步行从天元区泰山广场智轨站台出来,打着雨伞,沿着泰山路与长江南路路口北口斑马线由西往东闯红灯横过道路,被沿着泰山路由西往东驶入路口左转弯的一辆小车撞倒在地,导致其身体受伤。

    2022年4月28日,刘某驾驶小车沿着天元区泰山路由东往西行驶至莫林酒店附近路段时,与由北往南突然奔跑横穿道路的70岁行人李某元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元受伤及小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7月3日,付某林驾驶一辆摩托车沿着天元区长江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共和城小区前路段时,与由西往东横过长江南路的74岁行人罗某盛发生碰撞,造成罗某盛受伤的交通事故。

    株洲交警提醒,老年人步行外出时,应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避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时,注意交通信号指示灯及路边停止车辆的动态,小心车辆突然开门而被误伤。经过路口,尤其是没有斑马线和信号灯的路口时一定要小心谨慎,确认没有危险后再通行。另外,谨记不要乘坐货车、三轮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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