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生产烟花制品举报人获5000元奖励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马文章) 未取得任何生产资质,利用自建房违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10月22日,省应急厅曝光了全省多起非法生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深入开展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行动。

    日前,接群众举报线索,市应急管理局、芦淞区应急管理局、白关镇人民政府联合对姚家坝大冲组进行安全检查,在一民房内现场查获烟花制品“狗尾草”半成品119饼(每饼680支)。经查,该民房和烟花制品狗尾草半成品系张某园所有,经抽样检测为烟火药制品,具备燃烧性。

    张某园未取得《烟花爆竹企业生产许可证》,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场所位于自建房内,未配备相应安全设备设施,生产作业现场简陋,并以每支0.01元的价格为浏阳籍一唐姓老板提供的狗尾草半成品进行代加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生产行为,对代加工的半成品予以查封扣押。

    目前,市公安局董家段分局对张某园以危险作业案进行立案侦查。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株洲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