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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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车辆等价值较大的动产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为了避免交易风险,二手车辆买卖双方除车辆交付外,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就车辆风险转移等事项做好约定,避免发生事故后产生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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