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拘留的老赖被“执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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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近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肖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20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肖某归还包某借款本金合计约28万元。判决生效后,肖某未按时履行清偿义务。2021年1月,包某向芦淞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肖某拒不履行义务,也拒不报告财产。经芦淞区人民法院查询,肖某有多项收入均未用于归还执行款项,而是用于其他。

    去年1月21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肖某拘留十日。去年2月21日,肖某支付了包某5万元,双方对剩余的案件执行款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包某向芦淞区人民法院出具了一份谅解书,表示对肖某予以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但后续至今年2月,肖某仍拖欠共计约13万元未执行到位。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肖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在执行中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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