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一名癌症旅客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办理值机时,被拒绝登机。成都航空有限公司回应,癌症晚期患者不予承运,建议旅客退票。
现场视频显示,9时45分左右,在EU2205次航班的登机口处,一名头戴黑色鸭舌帽的老人坐在轮椅上,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和老太坐在地上。男子向工作人员喊道,“承诺书签了,医院证明也写了,我还带了护理工,你不让我走。”
随后,该男子疑似与另一工作人员通话,“有癌症,四个月,之前你说没有心脏病,没有呼吸道疾病,没有外伤伤口,都可以。”
一名目击者称,老太急得跪在地上求工作人员。
12日下午,成都航空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经核实,该名旅客是癌症晚期的患者,公司有明确规定,针对此类患者不予承运,防止旅客在飞行途中身体不适。该规定在官网运输总条件里有公示。如果是早期或者中期的癌症患者,没有绝对限制旅客乘机。”
该工作人员称,没有办法承运的情况下,建议旅客进行退票处理。
记者查询发现,《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EU05版)》中提到,有下列疾病的旅客,除经成都航空同意进行特别安排外,不予承运,其中包括“癌症晚期患者”。
然而,中国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等国内大部分航司对癌症病人是否能乘机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建议乘客向医院咨询,开具适宜乘机的证明;也有航司列出了不予承运的情形,包括“不宜乘机疾病的患者”,但并未具体提及癌症晚期病患是否在列。
有律师认为,航司对癌症晚期患者能否乘机,不能一刀切式拒绝,要视情况而定,航司须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而非自行做主。成都航空的规定可能违背了《民法典》第497条规定,属于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