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虽大,但游泳垂钓不得随意择地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周洁珍) 9月7日晚,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联合石峰区农业农村、城管、公安、响石岭街道等部门,对湘江一级水源保护区非法游泳垂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当天晚上9时30分许,在三水厂取水口附近,执法人员发现一名男子在江边游泳,立即上前劝阻,并将该名游泳者带回问询。随后,生态环境部门当场立案查处,罚款200元,并责令对方改正违法行为。据悉,这是石峰区查处的首例。

    在当晚行动中,执法人员还现场查处一名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垂钓人员。生态环境部门当场立案查处,罚款200元,并责令对方改正违法行为。石峰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对方,择日购买300元活鱼放生,作为生态赔偿。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石峰区开展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行动,各部门联动,建立统一工作台账,每日安排10人,对一级水源保护地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重点整治一级饮用水源区域垂钓、破坏隔离护栏设施等非法行为。同时,利用视频智能监控App实时掌控湘江一级水源保护地情况,及时通过语音广播系统劝离垂钓人员,切实防范饮用水源风险隐患,非法垂钓等行为大大减少。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