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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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的字条

    网友讨论

    策划/执行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谢嘉

    暑期档,国内首部反家暴题材电影《我经过风暴》正式上映,让“家暴”这个话题再次进入大众视野。近日,一则“妈妈被家暴,女儿留下的纸条让人泪目”的消息冲上热搜,家暴问题再度引发关注。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摇篮,一个安全温暖的港湾。但,家暴现象却在我们的生活中成为一种现实。它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在那一栋栋高楼大厦里,在每一个平凡的家庭里。

    热议

    妈妈被家暴,女儿留下的纸条让人泪目

    8月31日子夜1点,重庆一位爸爸当着孩子的面,对妈妈大打出手。爸爸走开后,9岁女儿立即上前,紧紧抱着坐在地上的妈妈。

    这段网传视频的发布者就是被家暴的妈妈,她提到,第二天下班回家后看到女儿留的纸条崩溃大哭。记者看到,女儿纸条的大意是:“你离婚了我跟你,如果你放心不下弟弟,我也可以跟爸爸,不要勉强自己。”

    视频中的细节让人揪心且动容,女儿留下的纸条让人泪目。“快离婚吧,带着孩子离开这种男人”“懂事的乖孩子”……评论区中,大家对母亲和孩子的遭遇表示心疼,对打人者的行为表示愤怒。有人感慨“婚姻给女人带来了什么”,有人询问“打人者受到惩处了吗”,还有人直呼:“应该取消‘家暴’这个词,打人就是犯法,犯法就应该打击”。

    当地媒体称,女孩的妈妈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折磨,生活在恐惧和绝望之中。

    数据

    株洲今年家暴咨询求助96起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8秒就有一名妇女受到虐待,全国2.7亿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达到30%。9月4日,记者就家暴话题采访了市妇联。

    据统计,2023年1月1日至9月4日,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820起,其中涉及家暴的咨询求助96起,占总数11%。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庭暴力常发多样,上述网络热搜事件反映出了长期以来女性的普遍困境,不管是作为女性的身份,还是作为妻子和女儿的角色,在很多关系困境下,都是被动的或是身不由己的。要打破这种困境,除了作为社会个体要有工作自主能力,更重要的是面对家暴这类隐秘的关系困境,社会层面要给予帮扶。

    中国妇联数据显示,经受过家庭暴力的女性,其肉体与精神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精神状态明显有问题,呈现语无伦次、目光呆滞状态的妇女占比35%;25%的妇女反映对丈夫极端恐惧;有5%的妇女听到丈夫的声音就发抖,有的妇女甚至听到丈夫要来就尿裤子。

    值得一提的是,家暴不仅仅存在于夫妻之间,也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如父母和孩子,以及家中老人之间,甚至连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也算家暴。

    故事

    1.“父亲家暴母亲,原生家庭的痛我们继承了”

    想起24年前那个雨夜,章先生仍会害怕:父亲爱喝酒,有一天喝醉了,对着母亲身上打了不知道多少下,最终母亲浑身是血,跌跌撞撞离开了家。

    “打人没有任何顾忌,逮住什么就用什么。”章先生说,他记事起,每隔一段时间,家里就会出现父亲打母亲的情形,每次这个时候,母亲都会把他和妹妹推出门,然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从房间传出。母亲离开后,父亲的拳头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初三那年,他从学校回来,父亲准备对妹妹动手,妹妹眼里的恐惧,让他想起了逃走的母亲。那天,他挥起了拳头,拿起了镰刀,这是他第一次对父亲动手。从那时起,父亲变得沉默寡言。让人没想到的是,妹妹结婚后,也遇到了一个家暴男。

    “我不会让侄子重复我们的悲剧。”章先生说。两年前,妹妹离婚了,如今他们兄妹在株洲创业,侄子的生活费他一力承担了。

    2.被家暴16次,需终身佩戴粪袋生活

    谢女士今年29岁,是四川平昌人。2021年5月20日,谢女士与贺某阳结婚。婚后两个月,谢女士怀孕了,本以为步入幸福生活的她,由此迎来了长达两年的“噩梦”。

    “第一次家暴是孕初期,报警后民警进行了调解。”谢女士说。第二次严重家暴时,她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从第二次被家暴后,谢女士就开始提出离婚,但始终未能成功。“能数出来的是16次,其余还有很多不记得日期。”根据谢女士提供的“家庭暴力告诫书”显示,在2022年1月,贺某阳就曾因对谢女士进行家暴被告诫。

    谢女士尝试通过多种方式从这段婚姻中解脱,但都未能如愿,“每次报警都会以家庭纠纷处理,律师也说起诉离婚耗时长,建议协商离婚,我也尝试逃跑,但每次都能被找到。”

    最后一次家暴,也是导致谢女士受伤最为严重的一次,发生在4月25日凌晨,这次之后,她需要终身戴着粪袋生活。现在,谢女士已经聘请了律师,她希望能判丈夫死刑,她的一辈子都被毁了,再没办法回到正常的生活。

    保护

    站出来,要讲究方法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之分。遭遇家暴,该如何保护自己?

    律师温霏霏认为,遭遇到了家庭暴力,不要一味忍让,一定要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对施暴人进行告诫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受害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私密性和突发性。因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举证维权时,会存在证据不足、有效证据缺失、举证困难等情况。有的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不报警、不就医,因此也不会形成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导致关键证据的缺失。

    温霏霏称,被对方殴打后受伤部位的相关照片;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曾经向妇联或居委会举报过家暴的记录;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的通话录音、短信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对方曾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被殴打的监控视频资料;相关证人证言,如邻居、保姆、保安等亲眼目睹过家暴发生的人等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供。

    ●知多点

    1.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包括:(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2.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2023)

    案例1 陈某某故意杀人案——家庭暴力犯罪中,饮酒等自陷行为导致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应依法惩处

    案例2 姚某某故意杀人案——受暴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的,可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案例3 李某、杨某故意伤害案——管教子女并非实施家暴行为的理由,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当场造成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案例4 邱某某故意伤害案——制止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5 谌某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回访与督促执行

    案例6 冯某某申请曹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全流程在线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促进妇女权益保护

    案例7 叶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同居结束后,受暴妇女仍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例8 马某某诉丁某某离婚案——对于家暴事实的认定,应当适用特殊证据规则

    案例9 张某与邹某离婚纠纷案——受暴方过错并非家暴理由,施暴方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案例10 李某某与郑某某离婚纠纷案——涉家暴案件审理,必须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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