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平 通讯员/邓碧丹) 8月28日,市民政局公布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市民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为已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