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难料!日本134万吨核污染水启动排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当地时间8月24日13时,日本正式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放至太平洋。

    据日媒消息,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约有134万吨,2023年度将把约3.12万吨核污染水分4次排放,每次约排放7800吨。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邹皓丹2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核污染水排海证明了日本政府的自私和短视,其考量皆出于经济成本与党派私利,对海洋环境等方面贻害无穷,必然受到国际社会的反对。

    排海缺乏透明有效监督

    今年6月底,日本核监管机构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完成了对排海设备的最终检查。7月,日本政府又得到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背书”。但国际舆论普遍认为,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东电)的核污染水处理过程及排放计划都不够透明。

    邹皓丹告诉记者,2012年,日本政府通过购买股票的方式,将东电国有化,通过政治操作,实现了对福岛核事故处理的垄断决策权。现在,东电的上级直属部门是产经省,日本政府通过产经省控制福岛核污染水排放的决策权。东电的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在2022年才获得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检验合格报告,本质上是在追认日本政府的垄断决策,没有任何独立第三方监督的可信性。

    在国际监督方面,邹皓丹表示,国际原子能机构虽承诺在福岛长期监测核污染水排海,但却无法获得第一手资料,其作用仅是监测东电提供的数据资料。鉴于2011年以后,日媒曾报道多起东电刻意隐瞒核污染水泄露的事件,其监督效果只能说聊胜于无,“因此可以看到,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并没有透明的、有效的国内及国际监督”。

    急于排海的政治考量

    日本共同社19日至20日开展的全国舆论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受访者认为日本政府就核污染水的说明“不充分”。而日本全国渔业协会联合会也在22日重申其反对立场。可见除遭到国际社会强烈反对外,排海计划也未得到日本国内的充分理解。那么日本急于排海有何隐情?

    “能源因素与政治因素是日本急于排海的双重考量。”邹皓丹指出,在乌克兰危机导致日本面临能源危机的背景下,岸田政府决定重启核电事业。如果核污染水排海成功,可降低民众对重启核电的隐忧。此外,“3·11”大地震及福岛核事故极大地降低了日本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日本政府一直将福岛复兴作为政府工作成果的展示板。核污染水排海如果成功,将成为福岛复兴的重大成果,岸田政府希望借此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支持率。

    “在这样的情况下,日本政府无视国际上建议的其他处置方案,完全从经济成本和党派私利角度出发思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邹皓丹表示,日本政府此前曾提出过5种处理核污染水的方案,其中有两种方案在现实中较为可行,但海洋排放对日本政府来说,是成本最低、最容易的方法。

    邹皓丹强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将风险转移给了全世界,其自私与短视暴露无遗。

    各方有多种追责途径

    日本启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后,130多万吨核污染水将持续排放至少30年,势必对海洋环境和以海洋为生的他国民众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关于受影响国家能否通过法律途径阻止日本排海并向其追责,邹皓丹称,国际环境法发展到现在仅有约100年的历史,其能够规范和处理的违法范围相对有限。目前直接与海洋环境有关的国际法有1972年的《伦敦倾废公约》和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些国际法针对事后损害进行了规定。

    邹皓丹指出,环太平洋国家可联合起来,共同探讨在测定损害情况的前提条件下发起诉讼、对日本追责索赔的可能性。

    邹皓丹建议,环太平洋国家应各自设立监视点,长期监测海洋放射性核素浓度,积累证据,然后通过政治、法律和国际舆论等途径向日本政府追责。

    海关总署:全面暂停进口

    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

    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据中国新闻网、海关总署网站)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