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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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场上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早已司空见惯,但一些公司在下班后或休息日“顺道”在微信上安排工作让很多上班族吃不消。

    非工作时间“微信办公”到底算不算加班?8月10日,“中国普法”官方微信分享的这则案例告诉你答案。

    李小美(化名)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至2022年3月31日,其中约定李小美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后因加班问题,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李小美称其经常在下班后或假期,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公司应向其支付加班费。公司认为,李小美在休息日值班时,主要负责在客户群中回答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并非加班。李小美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不支持其请求。李小美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公司支付其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合计4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李小美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判决驳回李小美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公司未获得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李小美利用社交软件工作已经超出简单沟通范畴,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小美加班费3万元。(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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