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开门杀” 用好“荷兰式开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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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管丽)多一个动作,少一分危险。7月1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3起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大家,路边停车开门前要先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再开车门,警惕“开门杀”伤人伤车。

    所谓“开门杀”,指的是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导致距离比较近的车辆及行人撞击上来酿成交通事故。这类事故会导致骑车人摔倒,若骑车人摔倒后,前后车辆没有及时刹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

    3起“开门杀”,都是随意开门惹的祸

    今年6月22日上午10时许,在荷塘区红港路与艺校路交汇处,一辆电动车由西往东行驶时,遇到一辆违停的小车突然打开车门。电动车直接被小车撞到,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及乘客直接摔倒在地并受伤。经交警认定,小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1年4月4日下午3时许,荷塘区东环线,一名外卖小哥骑电动车由西往东行驶时,遇一辆违停的小车突然打开车门。电动车直接被小车撞到,导致外卖小哥直接摔倒在地,造成其头部轻微伤。经交警认定,小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1年3月9日,荷塘区新塘路一辆小车正常行驶,撞上路边一辆突然打开车门的小车。经认定,这起事故中路边违停的小车负全部责任。

    避免“开门杀”,关键在于养成好习惯

    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距离路牙二三十厘米,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驾驶人开车门时,要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左驾用右手开车门,右驾用左手开),这种方法被称为“荷兰式开门法”。这样会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以更好地观察后方情况;推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也借此提醒过往的骑车人:车门要开了,请注意!

    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四周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无特殊情况,不建议后排乘客从左侧车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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