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乘火车有新要求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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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刘娜) 7月15日,市公安局转发铁路部门消息称,从7月20日开始,儿童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才能进站乘坐火车。市公安局提醒,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儿童凭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均可乘坐火车。

    根据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要求,7月20日起儿童乘火车需携带身份证件。儿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外国人出入境证。

    乘车时如果忘记携带或者丢失儿童有效身份证件,需要在车站公安制证口或自助售取票机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已经办理中国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铁路12306App办理电子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没有办理过身份证的旅客小朋友,是不能在车站制证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为了避免影响行程,家长出行前需记得提前办理并携带小朋友的身份证件。

    据了解,铁路部门目前按年龄划分儿童票的界限:未满6周岁的儿童且不单独占用席位可免费乘车,一名成年人仅限携带一名儿童,超过则需要额外买票。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购买儿童票。持儿童票的旅客和免费乘车的儿童,都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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