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三下乡”,圩场整治“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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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炎陵交警借助“三下乡”活动整治交通顽疾。通讯员 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罗信晗) 7月11日,湖南警察学院长安实践团一行20余人来到炎陵县下村乡开展“三下乡”活动。炎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此为契机,联合下村乡政府与长安实践团围绕“夏季交通安全”“ 一盔一带”等主题,在下村圩场扎实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活动。

    整治人员分组在各个重要路口设立执勤点,针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伞(篷)、无证驾驶、违规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不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处罚并督促佩戴好头盔后放行,对私自加装“遮阳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车,发现一起、现场拆除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拆除过程中,民警向驾乘人员积极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倡导文明交通理念,强调农村道路出行注意事项及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给驾乘人员敲响交通安全警钟,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让他们在交通行为中自觉做到懂法、守法、依法,从而将交通安全的种子播种到每个人心中。

    行动中,共出动警力30余人,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简称“两车”)未佩戴头盔30余起,查处饮酒驾驶1起,暂扣车辆4台,拆除遮阳伞(篷)20余把。下一步,炎陵交警将持续开展“两车”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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