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破产和解促企业重生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周子熙) “历时4年,总算给了所有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案。”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吉泰公司破产案在清算程序下,成功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100%通过和解方案,战略投资人与所有债权人签订投资协议,为原本濒临破产边缘的企业重新带来了一线生机。据悉,该案是湖南省内首次实现在清算程序中,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的重大案件。

    民企陷入发展困境

    株洲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公司)是我市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主城核心地段的一宗商住性质土地。

    2019年,公司资金链断裂,外部诉讼不断,主要资产遭到冻结,致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在法官的指导下,吉泰公司管理人积极开展资产清点与接管、清理债权债务、债权申报和审查、组织重整谈判、召开座谈会、债权人会议等工作。因公司债权人迟迟不能与意向投资人达成有效重整计划,202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吉泰公司由破产重整转为破产清算。

    释法明理打破僵局

    吉泰公司破产案涉及资产6000余万元,其中抵押资产5500余万元,负债4.6亿余元,涉及多种类型债权人100余户,普通债权本金的模拟清偿率不足10%,权益交织冲突,资债严重失衡。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和解方案的表决数次陷入停滞,投资人几度失去信心和耐心。

    “吉泰公司主要资产位于主城核心地段,周边无成熟商业体,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企业虽暂时陷入危机,但潜力犹存。大部分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希望能够通过重整的方式处理本案。”鉴于此,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与清算审判庭干警多次前往现场实地考察和反复验证,数度组织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召开意见交流会,反复释法明理,全力推动和解工作。

    多元化设计巧解偿债难题

    在各方努力下,抵押权人双峰县惠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优先受偿权由3600余万元自愿调整至1500余万元,为顺利通过和解方案创造了条件。

    结合吉泰公司资债现状,在法院指导下,该案破产管理人在和解方案中多维度设计了多元化偿债安排,有效提高了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其中职工债权100%清偿,工程款优先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150万元以内的部分根据方案按照分得物业价值最高按100%回购。超出150万元的部分按照分得住房价值最高按100%回购,整体上平衡了各方权益,普通债权本金清偿率从10%提高至60%左右,大大提高了和解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和解方案获双方全员通过

    为有效解决极少数债权人对投资人、债务人的信任危机,确保和解方案能够有效获得通过,最大程度维护各方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及破产管理人分批分多次逐个与债权人反复交流、充分探讨,消除债权人顾虑。和解方案表决期间,投资人及战略合伙人株洲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财产以及商业信誉为和解方案的执行提供多重担保。最终,经过多方协力,吉泰公司破产案和解方案得到全体债权人一致认可,最终实现100%的债权人通过。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