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6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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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起,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公安交管等。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基本要求,细化了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并对分类处理要求和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进行了完善。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满1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不满1万人的。

    公安部公布了10项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便利措施,将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10项新措施分为深化简政放权、服务保障群众便利出行、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涵盖车驾管办牌办证、城市交通秩序、事故和违法处理、驾驶人教育审验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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