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种花疏于打理 楼下住户遭了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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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很多人在阳台、顶楼平台等地方养殖花木,殊不知这样会给邻里生活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损失。近日,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侵权案件。

    据了解,原告罗女士是某小区502室业主,被告则是602室的业主。自2020年10月起,罗女士陆续发现其房屋主卫生间及次卫生间有顶部渗水现象。2021年,罗女士的房屋忽然大面积渗水,经实地查看,发现其房屋渗水是因为顶楼排水管被602业主种植的花木落叶堵塞导致积水渗漏。

    在社区、物业公司等方面清理打扫下,楼上的排水管道疏通了,积水也顺利排出。此后,罗女士通过物业公司、社区以及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多部门与602业主协调处理,但未得到有效解决,最终罗女士诉至法院。

    经鉴定,渗水的原因是602室房屋排水管排水不畅雨水返涌造成室内积水,进而渗漏至502房屋。502房屋因渗水造成的损失为5.5万余元。被告认为,渗水是因为暴雨天气造成,属于天灾,原告的起诉于情不合、于法无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对自己的房屋及附属设备负有管理、修缮和保养义务。一方面,502室业主曾告知602室业主其房屋发生过渗水现象,但602室业主未予处置;另一方面,案涉渗水事件发生期间,当地气象部门对暴雨天气已经进行了预警,被告在明知暴雨预警且自知房屋露台种植的花木落叶、断枝可能堵塞下水道,发生渗水等情形,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提醒,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被告对原告的损失后果具有过错。被告事前放任,事后拖延、推卸的态度与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房屋渗水损失5.5万余元及相应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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