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引导适量点餐 两餐饮店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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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蓉 通讯员/陈勇)作为餐饮经营场所,不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店内服务人员也未对消费者进行适量点餐提示说明,近日我市渌口区两家餐馆因此被处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践行反食品浪费,倡导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我市城区集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4月中旬起,渌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在城区多个餐饮场所进行宣讲,发现两家餐饮店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店内服务人员也未对消费者进行适量点餐提示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即“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渌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也提出倡议,消费者在享受美食时,应树立节约粮食意识,养成按需点餐习惯,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做反餐饮浪费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消费者一旦发现餐饮浪费、虚假宣传、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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