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今年首份
非法占地罚单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张威)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今年首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非法占地,株洲市创立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10万余元。
2019年,市资规局对株洲市创立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杨柳组占用集体土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杨柳组集体土地建设钢架棚的行为。经实地测量,非法占用土地面积5491平方米用于非农建设,其中包含耕地1889平方米。
市资规局依法向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及听证告知。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5491平方米集体土地给芦淞区坚栗村杨柳组。并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三栋钢架大棚及一层砖木建筑,总建筑面积2327.19平方米。
对其违法用地耕地部分罚款47225元;林地部分和坑塘水面罚款54030元,总计101255元。
目前,该公司已缴清罚款,并对非法占用土地予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