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补贴”继续实施 二手房“带押过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新政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资料图)。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谢慧 摄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吴楚 通讯员/颜琼 罗娟

    4月底,株洲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二十二条”)。

    去年几乎同一时间,株洲也出台过类似文件,当时俗称为“十九条”。

    新增的三条是什么?新政还有哪些重要变化?

    首次购房落户即补贴1万元

    购房、契税、人才方面三大补贴,是各地楼市“因城施策”中的重要政策手段。

    去年株洲出台的“十九条”中也囊括三大补贴。在政策有效期过期之后,过去一段时间,不少市民疑惑:补贴还有吗?

    本次株洲“二十二条”给了“定心丸”:补贴继续实施!

    实行购房补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 (含住宅和非住宅) 和存量房 (二手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支持大学毕业生安居落户。对在株洲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学历型人才和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术型人才,落户株洲,首次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不受单位、年龄、毕业时间的限制,均可参照株洲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规定。

    对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按月组织联合审核,市财政预拨资金保障按月发放。

    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对在市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并落户株洲的,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二十二条”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公积金全面开放异地贷款且“提额”

    “二十二条”中,第六条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此前的政策相比,做了较大调整。

    其一,全面放开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株洲贷款购房,不受缴存地、户籍地限制。

    其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 (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 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最高额度为8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其三,取消“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80㎡不予贷款”的规定。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有效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至30%。

    据悉,这侧重于支持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刚需,株洲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全省最高,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家庭的都给予了充分的政策支持。

    “带押过户”及“带押转贷”

    今年的“二十二条”与去年相比,新增了三条。

    购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且该楼盘在其辖区派出所完成了备案,购房人完成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后,可直接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落户。完成落户后,户主子女可按照“有房有户”类别安排就近入学。

    鼓励推行个人存量房 (二手房)“带押过户”。市区个人存量房 (二手房) 交易过程中,卖方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也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签订网签合同后,可通过办理不动产转移和抵押组合业务、购房资金存入约定监管账户等措施,实现个人存量房 (二手房)“带押过户”。

    商转公“带押转贷”。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不用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而是通过以贷款房屋办理住房第二顺位抵押登记,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用于偿还原商业贷款的方式办理。

    “职工可通过将贷款房屋做‘顺位抵押’的方式,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样一来,职工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省去以往借‘过桥’资金支付高额垫资费的麻烦,减轻了资金压力。”上述负责人介绍。

    据悉,“二十二条”于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1年。三项补贴政策可同时适用,如退房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