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委托,定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31日依法公开征集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的株洲宏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7*********查询。
五、特别提示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2.意向受让方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履行了必要且合法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
3.意向受让方必须接受企业存续发展条件,并与株洲宏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4.在同等条件下,株洲宏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联系方式
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
曹女士13637330862
株洲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胡女士0731-28107409
株洲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