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与垂钓请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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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没收非法垂钓人员渔具。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明)4月17日,记者从天元区、石峰区和芦淞区了解到,湘江城区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游泳垂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日前分别在沿岸各区展开。

    湘江是我市城区居民的饮用水唯一水源。我市在湘江城区段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明令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

    但部分市民的保护意识淡薄,湘江城区段的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成了非法游泳、垂钓的好去处,部分水源地保护设施被野蛮破坏。

    17日上午,记者随天元区联合执法组,乘坐快艇对湘江河西杜甫草堂段、星天地停车场河堤段、枫溪大桥下段、钢琴广场近水平台段、新老陈埠港排口段、韶溪港段进行重点巡查,教育、劝离非法垂钓、游泳市民。

    面对联合执法组的工作人员,非法垂钓、游泳的大部分市民都积极配合,并承诺不再犯,但也有少部分市民略有微词,认为垂钓、游泳不会污染湘江水质。

    “目前主要还是以教育和劝离为主,但对于不听劝阻、妨碍执法,或者破坏水源地保护设施的,将采取行政处罚、治安拘留和没收渔具等方式进行从严执法。”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介绍,对在此次行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将移送相关党组织和单位进行党纪问责和行政问责。

    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各区已累计处罚非法垂钓案件8起,主要处罚手段为没收渔具,罚款200元至500元。

    ●从严执法区段

    天元区一、二、三、四水厂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水域:株洲市四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200米;市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三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上述区间的河道水域,湘江航道除外。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防洪堤迎水侧堤肩、沿江道路迎水侧路肩的陆域)。

    ●积极劝离区段

    建宁大桥至石峰大桥,一级保护区外的其他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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