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近日,渌口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在湘江河龙船镇胜利渔场附近水域举行。此次活动是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共计投放鱼苗6600余尾,渌口区人大代表胡志雄全程见证参与活动。
去年,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何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起案件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两被告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经法院判决,两被告人分别6至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宣告缓刑。同时,根据认定的犯罪事实赔偿生态资源损害修复费用共计33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