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引:这些情形场景可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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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国家疾控局微信公众号12日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12日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

    指引提出,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公众健康,指引如下:

    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包括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3岁及以下婴幼儿;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据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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