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办一些固定电话,再装上我们的设备,每天给你300块……”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彭某、肖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刑1年1个月、1年,并处罚金。
“工作室”成立一个月就遭查处
去年7月,彭某在网上找工作时,偶然联系到网络诈骗嫌疑人(身份不详)。对方声称自己愿意出资,只要彭某在我市装几十门固定电话,再开通网络,并安装上相应的设备,就可以每天获利200-300元的“好处费”。面对“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诱惑,彭某心动了。之后,彭某在网络上线处介绍下认识了肖某,肖某将从上线处获得的资金转交给了彭某。
随后,彭某、肖某一起来到我市,彭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家工作室,并在石峰区租赁房屋当做工作室使用。另外,两人用工作室的营业执照在某电信运营商株洲市分公司办理了48门固定电话,开通网络后,全部连接在上线提供的设备上。
去年7月14日,上述固定电话被提供给网络诈骗嫌疑人使用。7月26日,上述固定电话被客户投诉用于诈骗,被运营商关停。但彭某向运营商提交了申请,再次开通。8月16日,彭某、肖某二人的工作室被依法查处。
短短一个月涉案22起,金额高达350余万元
据统计,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上述固定电话就共计拨打4.7万余次,涉及电信诈骗案件共计22起,涉案金额高达35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肖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案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彭某、肖某是共同故意犯罪,两人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固定电话是否已被时代所抛弃?
还有人在用固定电话?
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也在不断迭代。手机不但能解决通讯问题,还方便携带,另外手机还有丰富多彩的辅助功能。相比之下,固定电话的功能有局限性,它只能简单地用于通讯,既不能玩游戏、上网,还只能固定在一个地方。那么如今的社会是否就已经没有固定电话的立锥之地呢?
“我家有一台旧固定电话,但是我就没用过几次。”00后小王表示,他的记忆里没有太多固定电话的影子,只记得自己读小学之前,父母使用固定电话的频率还比较高。后来,随着家人都配备了手机,固定电话就被闲置了。
“固定电话只不过是行将就木的旧时代产物罢了,我的通讯录里面连个固定电话号码都没有。”小王说。
但90后留学生小李却表示和小王不一样的看法。据小李介绍,他在欧洲留学时就注意到,许多欧洲发达国家仍保留大量的固定电话以及电话亭,而且人们对固定电话的认可度依旧很高。对此小李认为,这些国家要比我国用固定电话的时间要早很多,他们对固定电话有着浓厚的情怀,在生活中使用固定电话,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固定电话仍然是我生活、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我一般都只会给别人留固定电话号码。因为在我的生命中,更多时间里是使用固定电话的。另外,我更愿意把手机看作个人私人的空间,而办公室的固定电话则是我对外公开的空间。相信我们这一代很多人都和我一样,但我们这一代人不是已退休,就是将要退休了。固定电话也会像我们一样,终将退出这个社会。”60后即将退休的老李说。
从20世纪初到当下,我国迅速从固定电话发展到5G智能手机,而且还拥有全球最多的5G基站。虽然固定电话的用户量每况愈下,但固定电话对于企业和机关单位的作用还是十分重要的。笔者认为,目前将固定电话归为“淘汰”还言之过早,但未来如果固定电话不能有所革新,难免会像“飞鸽传书、电报”等通讯手段一样,慢慢消失在历史长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