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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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小区物业管理逐渐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中间涉及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开发商等多元社会主体的共治和博弈,利益诉求错综复杂。

    在生活中,围绕物业费的纠纷现象也较为集中,有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并非不愿意缴纳,而是对物业公司未履行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以拒缴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表示抗议。比如,有时物业公司承诺整改或维修的项目,物业公司担心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不愿意垫付成本整改或维修;而业主则担心,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仍然拖延整改或不维修。

    遇到这种互不信任的情况,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协商办理提存公证不失为一种好的资金监管方式,由业主将应当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提存于公证机构的提存专户进行资金监管,待物业公司履行完整改或维修义务后,再由公证机构将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公司,这样,使双方权益均可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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