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影院大厅显要位置,影院特地制作了提示海报提示消费者多种选择模式。 记者/成姣兰 摄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成姣兰 通讯员/漆伟
【编者按】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服务日即将到来。作为经济活跃的天元区,去年来,该区消费投诉总量20451起,居全市消费投诉之首。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消费投诉的协商部门,承担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行为的职能,是消费者与市场沟通的桥梁。
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今日起,晚报将聚焦天元区消费领域热点话题,开展系列观察和讨论。第一期,我们一起来关注3D眼镜该不该收费这一议题。
2月以来,随着电影院人气回流,3D眼镜该不该收费问题引发消费者热议。天元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来,有关“3D眼镜收费不合理”投诉有21起,遍及天元区各大影院。如何化解这一消费矛盾,成为天元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近来思考和讨论的重点。
消费者投诉
3D电影应该要免费3D眼镜
2月14日,天元区李女士拨打12315反映:当天她和家人去中影看电影《黑豹2》,被收取每人10块钱的3D眼镜费用,她认为不合理。
她介绍说,疫情期间3D眼镜需自行购买、一人专用她能理解,现在疫情已经放开,影院应该恢复3D眼镜免费提供服务。她认为,3D眼镜票价本身就比普通电影贵,影院应该为3D的效果负责任。
并且她介绍,12月份她去看《阿凡达2》的时候,影院就提供了免费3D眼镜。对于影院工作人员所说的“没有提供”一说,她表示很不认同。更让她气愤的是,她提出质疑后,当事工作人员表示是领导安排的,并未提供合理的解释和有效处理办法,而是让她直接退票。她认为,这一做法很不妥当。
而早在2月7日,张女士也就3D眼镜收费一事进行投诉。她介绍道,当天并非所有3D影厅都要收费,可见并非一定要收取费用。她认为,虽然5块或10块一副眼镜并不贵,影院可能就是特意选择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格区间,钻消费者空子,而实际眼镜采购价可能很低。
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自去年底疫情放开以来,天元区各大影院均出现类似投诉且呈现不间断发生现象,影响了该区消费环境的和谐。
众说纷纭
消费者和影院都有理
记者了解到,疫情以来,有关3D眼镜的纠纷在全国也都有出现。各地的处理结果也各不相同。
今年2月23日厦门日报报道显示,2月21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开展突击检查,湖里湾悦城奥斯卡国际影城以安全卫生为由拒不提供免费3D眼镜,被立案调查。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不可或缺的工具,消费者买了3D电影票,当事双方就构成了合作关系,影院在提供3D电影放映服务的同时,应该给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卫生的3D眼镜,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
据悉,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商家将面临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处罚。
而在广东省肇庆市,这一现象却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
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中,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原告李雪松提出的“要求左岸电影院返还票价款及赔偿损失费用、取缔3D眼镜收费”等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终审判决:影院无责。
法院认为,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表明影院负有免费提供3D眼镜的法定义务,并且影院明确标识“3D眼镜应自备或购买”的前提下,观众购票属于接受要约并作出承诺,影院不负有免费提供3D眼镜的合同义务。
记者采访行业人士发现,3D眼镜消费纠纷出现的背后,除疫情外,技术升级才是真正的诱因。
株洲市电影协会秘书长、株洲中影影城执行经理刘绽介绍,以前3D眼镜都采取影院免费提供模式,是因为3D眼镜投放之初,为又大又笨重的被动式眼镜,一副眼镜成本高达700多元。要消费者买几百块钱眼镜看一场几十元的电影,显然不切实际。为推广3D电影,3D眼镜由影院统一提供,循环使用。随着技术的改良,3D眼镜由被动式改为主动式,成本下降到几元钱一副。
“平时也遇到消费者不想要共享眼镜的需求,于是逐渐提供了出售业务,部分影院还安装了自动售卖机。”刘绽说,疫情期间,卫健部门要求减少接触,出于防疫和卫生的需要,市区19家电影院达成共识,影院停止提供免费3D眼镜。
市场监管介入
从优化消费环境出发化解3D眼镜矛盾
随着疫情的放开,免费3D眼镜服务并未同步放开。
记者随机采访多名消费者表示,今年来,他们都未享受过影院的免费3D眼镜福利。虽然柜台立牌提醒影院不提供3D眼镜,但看电影一般是一时兴起,上次买的眼镜往往丢在家里,反复购买造成了浪费。
“可能是理解的顺序问题,我们的理念是提倡消费者自备,万一没带又不想买,也可以使用旧的。”刘绽答复道。
影院表示,3D电影之所以比普通影片售价高,是由于拍摄技术成本偏高导致影片发行价比普通电影高,电影院对外价格也自然偏高。影片发行方并未给电影院配发眼镜,眼镜为影院额外采购,两项成本不能混为一谈。此外,他们也从未接到过主管部门关于3D电影必须配3D眼镜的意见。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电影院不提供3D眼镜是否违法,在于购票时是否明示了“不提供”的条款,如果有明示,就可认定为买卖双方已达成合同一致,电影院无需提供3D眼镜。如电影院未尽到告知义务,则视为达成合同以后增加消费者的合同义务,电影院不提供3D眼镜行为构成了侵权。
该案例消费者均表示,电影确实有告知3D电影需自备眼镜,只是不能接受此做法。
各方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该案例如何处理?
经过多轮协商和调查,研究国内各地案例和处理做法,该区城区各市场监管所分别与辖区内电影院讲事实摆道理,劝导他们从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入手,调整3D眼镜服务规则,从原来的购买为主改为提供自购、自带和免费多种选择方式。
记者走访多家影院发现,目前,天元区影院皆已整改,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服务。同时,影院在前台、大厅等显要位置通过海报宣传影院的3D眼镜使用的详细规则。苏宁影城品质部经理杨勇介绍,为保证免费眼镜的卫生,眼镜回收后将由工作人员酒精擦拭消毒,晚上放置进带紫外线和臭氧消毒的储物柜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