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交警在人员密集的街头开展“春季攻势”宣传活动。 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罗信晗)针对部分群众认为“电动车不要考取驾驶证和上牌”等误解,3月3日,炎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城区步行街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春季攻势”宣传活动。连日来,全市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助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走进春天里。
宣传活动中,炎陵交警以摆放在现场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物,向过往市民详细宣讲了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实际已判的醉酒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典型案例,讲述了违法驾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讲解了销售“非标车”以及虚假宣传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当天,炎陵交警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召集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负责人就电动车依法销售和交通安全举行座谈会。会议要求,各电动车销售门店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售符合国家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并积极引导购买人依法办理证照。同时,绝不能非法改装、拼装、篡改和拆卸原厂配件,严禁给电动车安装遮阳伞或雨篷。
下一步,全市公安交警将加大对电动车的整治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电动车无牌无证、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遮阳伞篷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广大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