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龙百惠)3月2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一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请广大市民朋友引以为戒,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之弦。
右侧超车左转,小车被大货车撞飞
2月14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石峰区田心立交路段打右转向灯出环岛往迎宾大道出口方向行驶。
曾女士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在该重型半挂牵引车后面,突然加速从重型半挂牵引车右侧行至车头位置并向左打方向,导致小车被大货车正面撞飞转圈,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所幸双方驾驶员都系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事后,曾女士心有余悸地表示记不清当时自己在想什么,没确定好行驶路线便作出超车和转弯的驾驶行为。经交警认定,曾女士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遇到转弯时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并观察两边车辆情况,确保安全。
斑马线不礼让,三轮摩托车撞倒行人
2月8日,荷塘区新华路与文化路交互路口,一名66岁的老人由西往东横过斑马线,被一辆由南往北行驶而来的三轮车撞倒,造成老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关爱“一老一小”道路交通安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需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要停车让行。
左转起步不看路,小车“吻”上电动车
近日,一辆白色小车在经开区龙头铺镇龙溪路路旁停车位左转起步准备驶入道路时,与安装了遮阳伞的直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骑乘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车辆从停车位起步前,要通过后视镜观察清楚道路内的车辆通行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驶入道路。同时,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将会破坏车辆原本的稳定性,影响骑行安全。
无灯控不减速,摩托车惹上麻烦
3月4日,两辆摩托车在渌口区南洲镇078县道与207省道交叉路口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沿078县道由西往东行驶的摩托车因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未让右侧道路来车先行,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车行驶至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要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其中左方车辆要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