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近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件支持起诉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请你们帮帮我们……”2月9日,妹妹小星(化名)的母亲黄某(化名)因为小星父亲曾某(化名)一直拒绝履行支付学费的义务,向炎陵县检察院寻求法律帮助。炎陵县检察院立即前往小星就读的幼儿园进行沟通协调,成功助力辍学儿童小星重返校园。但小星的抚养费依旧是个问题。
随着炎陵县检察院走访调查的深入,详细了解到了小星的家庭情况、生活现状以及其父曾某经济收入等情况。原来,小星还有一位哥哥小风(化名)正读高中,家庭支出压力巨大,但父亲曾某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
炎陵县检察院认为这严重侵害了两个孩子的合法权益,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随即与炎陵县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向炎陵县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支持小星和小风向曾某请求支付抚养费诉求。
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小星、小风兄妹俩与父亲曾某达成调解协议,曾某同意每月28日前向小星和小风支付3000元抚养费,保障其正常生活和教育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