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历时三天,来回近3000公里。近日,石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远赴甘肃省成功扣押工程车,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一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公司)与甘肃某石油技术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石油公司因购买三一公司生产的重型石油专项作业车后未按期付款,被三一公司诉至石峰区法院,并申请诉讼保全。
2月6日,得知石油公司所购买的重型石油专项作业车出现在甘肃庆阳市某工地内,石峰区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尽的异地执行工作方案,派出4名执行干警远赴甘肃开展异地执行行动。
2月7日上午,执行干警到达甘肃庆阳,前往车管所调取车辆的登记资料,并赴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当天下午,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作下,执行干警进入重型石油专项作业车停放场地,依法出示工作证件和执行文书,告知场地看管人员相关执行事项,要求配合法院执行。然而,看管人员最初不愿配合执行干警挪车,并通知其他人员来到现场。
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后,最终停车场地管理方同意将涉案重型石油专项作业车开出,由执行干警扣押至相关场所,本次异地扣车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