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做饭菜,容易摊上大事。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姚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占用应急车道……,此类严重违法驾驶行为,虽是个别现象,却万万“驶”不得。2月10日,省高警局株洲支队将春运以来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提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不听劝
喝醉酒还开车回家
1月23日晚,在武深高速公路枫林市收费站入口,醴陵大队民警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湘A号牌小车驾驶人石某在呼气式酒精超标后,经抽血检测数值为89.93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石某当天下午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因着急赶回老家,不听朋友劝阻冒险驾车上路。万幸的是,该男子还未驶入高速公路,就被交警依法查处。石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他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侦查。
不怕事,应急车道煮饭做菜
1月29日,炎陵大队民警巡逻至武深高速公路北往南511公里处,发现应急车道内停有一辆白色小车。
民警上前查看,车上两人竟然在应急车道拿出折叠式的桌椅,摆好餐具煮起了饭菜。小车驾驶人表示因车流太大、车速较慢,自己感觉有点疲倦,加上有点饿了,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煮饭充饥,顺便休息一下再出发。
民警对其危险行为立即制止。在严厉的批评教育之后,对其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不安全,无证运输烟花爆竹
2月3日12时许,醴陵大队民警巡逻至沪昆高速东往西992公里处,发现一辆鲁U号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
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后厢内装载了300余件鞭炮,准备运往河南濮阳。驾驶人刘某无法提供有效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民警对驾驶人刘某在应急车道违停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其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不占座,抱在怀中也是超员
2月5日12时许,茶陵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公路茶陵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查获一辆湘B号牌小车的超员违法行为。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0%不到50%。车内有大人4个、小孩5个,其中2个小孩抱在怀中。最终,民警对驾驶人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要求驾驶人安全转运超员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