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6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统一的湖南省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平台,公开招标委托一家银行进行监管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营,省市县三级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分级对民办学校银行账户实施监管。
根据《通知》精神,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按国家其他规定进行监管)均包括在内。民办学校开设的学校账户全部纳入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学校开户银行为委托资金监管账户开设银行。民办学校举办者出资、收取的费用、开展活动的全部资金往来、财政性补助资金等只能使用纳入监管平台的银行账户。
(据新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