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1个组织和1名社区工作者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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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谢嘉 通讯员/王润琪)近日,民政部发布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名单,我省7个组织获评“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18人获评“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其中,株洲1个村(居)民委员会和1名社区工作者获表彰。

    天元区嵩山路街道小湖塘社区居民委员会获“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小湖塘社区充分整合辖区内优质服务资源,发挥党建引领,三社联动的作用,构建出“红色初心堂”、“邻里议事堂”、“文明实践堂”、“银龄欢乐堂”、“亲子棒棒堂”,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融合发展,更好实现不同人群的服务全覆盖。

    获得“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的基层社区工作者是刘丹丹,荷塘区宋家桥街道芙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刘丹丹二十余年如一日,深深扎根于群众中,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于基层建设和为居民服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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