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到整改通知书信用信息评价面临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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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平)元旦期间,凯风·珑城小区13栋业主因欠缴物业费不能刷电梯卡使用电梯,遭遇“回家难”。该现象被媒体曝光后,市物业事务中心责成石峰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进行调查核实。(详见本报1月3日A03版、1月4日A04版报道)

    物业公司限制欠费业主使用电梯涉嫌违规

    1月4日,本报记者从石峰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了解到,工作人员已于1月3日前往凯风·珑城小区13栋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株洲凯风绿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凯风·珑城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凯风绿地物业公司)在元旦期间存在限制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使用电梯的行为。

    “物业公司的做法肯定不妥,不支持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石峰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吴敏骅介绍,凯风绿地物业公司限制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使用电梯的行为涉嫌违规,已向该物业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方已签收,并意识到错误,正在进行整改。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将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小区违建等现象,要进行制止,要向执法部门报告。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信息评价时,会依据相关不良信用信息的扣分标准对凯风绿地物业公司给予扣分。

    吴敏骅同时还表示,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也应履行应尽的义务,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对于物业公司将欠费业主电梯卡升级限期使用至2月28日止的做法,小区业主仍表示不满,担心因欠缴物业费被限制使用电梯的情况继续重演。

    市物业管理协会已介入调查

    市物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给予扣分,会对其信用等级评价产生一定影响。

    据了解,根据《株洲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房地产行业信用实行分值评估和等级评价制度。每年年初进行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级。

    被评为C级、D级的企业,不受理参加国家、省、市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整改期间企业不得参与涉及公共利益的物业管理项目竞标。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向业主单位、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工作人员介绍,因影响行业形象,市物业管理协会已介入调查,会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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