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一角。(资料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毅 通讯员/张钢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布通知,公布了2022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醴陵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检验收。
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醴陵市官庄镇,2014年12月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官庄水库和桃花江、小横江等部分江段为主体,包括水库和河流第一层山脊内的部分生态公益林地等周边区域,总面积1363.7公顷,湿地面积795.9公顷,划分为保护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5个功能区。
醴陵市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环境整治、管理用房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健全环境监测和科普宣教体系,合理发展生态旅游。通过八年的试点建设,官庄湖国家湿地公园主体水质提升并维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保护和存续着日益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其中包括国家I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国家II级保护植物花榈木、野大豆和樟树,国家I级保护动物白鹤、国家II级保护动物赤腹鹰、褐翅鸦鹃、虎纹蛙、小灵猫等。同时,人文和自然景观日益丰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