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民警何新武因公殉职,年仅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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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李航)12月23日12时12分,醴陵市公安局王仙派出所所长何新武因蛛网膜下腔出血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7岁。此前一天,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

    何新武,男,汉族,中共党员,籍贯醴陵市。1997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醴陵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板杉派出所、白兔潭派出所、泗汾派出所、明月派出所、王仙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一级警长职级。参加公安工作25年来,何新武忠诚履职、拼搏奉献、扎根基层、竭诚为民,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荣获年度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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