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镜头共计10余秒两公司就赔了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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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陈政)很多商家往往因为追求速度而忽视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以为使用他人视频的片段,仅仅几秒,不会有什么关系,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

    夏某系航拍摄影师,摄影作品曾多次获奖。去年12月前,夏某与某传媒公司合作,授权该公司在指定的抖音号中发布原告部分案外摄影作品。去年12月初,某房地产公司在该传媒公司举办的一个抖音视频大赛的官方账户置顶作品中使用了夏某没有授权的5个摄影作品部分镜头,每个作品使用的时间为2秒、3秒不等。夏某认为,某房地产公司和某传媒公司在未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部分摄影作品且用于商业宣传,侵害了他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请求法院判令某房地产公司和某传媒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4000元。

    法院认为,某传媒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未经许可在抖音平台上使用涉案5个视频相关片段制作成短视频,用于商业宣传,使用户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观看,且未为原告署名,侵害了夏某对涉案动画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关于民事责任,某传媒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应经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涉案短视频并予以赔偿。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传媒公司、某房地产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侵权作品,两公司均不得再在未经夏某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涉案视频资料;某传媒公司、某房地产公司共同一次性向夏某支付经济损失11190元。

    本案相关承办人表示,视频著作权侵权的要件并不要求被控侵权人完整的使用他人的视频,依据著作权法的原理,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视频片段用于商业宣传,即使使用的片段时间不长,仍然构成著作权侵权。商家对其商业活动进行宣传,发布宣传短视频,目的是在短时间内突出其商业模式特色,迅速吸引用户眼球,但是未经许可利用他人作品谋取利益,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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