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私开4米宽路口?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升龙大道人行道被开设路口。记者/刘平 摄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平)12月13日,有市民向本报投诉:在位于荷塘区与石峰区交界处的升龙大道,有一段人行道疑似被人擅自改造成了路口,希望记者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围有施工围挡的人行道区域,距离升龙大道与智慧路交叉路口有200多米。施工围挡上挂有“文明施工公示牌”,但上面的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起止时间等信息模糊不清。

    被施工围挡围住的人行道区域位于升龙大道047号路灯杆与049号路灯杆之间。投诉人称,施工围挡范围内区域,原本有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和绿化带,通过改造后成为连接人行道边大片空地和升龙大道行车道的路口;位于人行道边的大片空地,正有推土机和挖掘机在作业,将用作驾校的场地。

    据了解,在人行道上开设路口,是在12月10日至12日期间施工完成。

    见记者在施工围挡附近拍照,一名女子从施工区域赶到人行道,对记者进行询问,并要求记者出示相关证件。

    在人行道上施工开设路口,有没有相关审批?女子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并称向城管部门进行了申请。“审批表”显示,申请单位为前程驾校;占(破)原因是“驾校修进出入口”;道路开口长5米、宽4米;施工单位为自请的施工队。“审批表”上盖有“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龙大队”公章。

    上午10时46分左右,记者通过株洲数字城管微信平台上报了升龙大道人行道被开设路口的现象。平台随后显示已受理。

    下午5时50分左右,市城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已转交给石峰区城管部门处理,正在处理中。

    据了解,根据《公路法》第55条规定,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