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8日公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省去繁琐阅读,晚报带您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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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
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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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环境要求
尽可能在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
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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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求
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联系 给予指导 协助就医 心理援助 个人防护
居家治疗人员自我管理——
1.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
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发热、咳嗽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
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
特别说明:
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
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2.转诊治疗
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3.控制外出
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
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个人防护
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
如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5.抗原自测
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6.感染防控要求
(1)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消毒。
(6)接触的物品表面及毛巾、衣物、被罩等及时清洁消毒。
(7)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8)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9)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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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
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
收好!
国家开出的药方
症状
发热
常用药物
对乙酰氨基酚
布洛芬
阿司匹林
金花清感颗粒
连花清瘟颗粒/胶囊
宣肺败毒颗粒
清肺排毒颗粒
疏风解毒胶囊等
症状
咽干咽痛
常用药物
地喹氯铵
六神丸
清咽滴丸
疏风解毒胶囊等
症状
咳嗽咳痰
常用药物
溴己新
氨溴索
愈创甘油醚
乙酰半胱氨酸等
症状
干咳无痰
常用药物
福尔可定
右美沙芬等
症状
流鼻涕
常用药物
氯苯那敏
氯雷他定
西替利嗪等
症状
鼻塞
常用药物
赛洛唑啉滴鼻剂等
症状
恶心/呕吐
常用药物
桂利嗪
藿香正气水/胶囊等
适用人群及用法、用量: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
(本版资料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