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将客户信息售卖至“接码群”电讯店老板监守自盗获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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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谭泽飞)近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案件,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据悉,这是该院审理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案件。

    去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石某经陌生人介绍加入“接码群”微信群,利用自己经营“某某电讯店”的便利,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客户个人信息、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在“接码群”微信群中以每条5元至7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出售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被用于注册新的京东、贝壳找房等App账号。石某从中牟利,共计向他人出售个人信息2261条。案发后,石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退缴违法所得1395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追缴被告人石某违法所得13952元,上缴国库,并没收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一台。

    庭审结束后,炎陵法院召开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评议座谈会,代表们对案情进行了细致分析和讨论,有针对性地为审判工作进行了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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