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治国有常,立民为本,必须把人民的利益始终放在最高位。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法官第5次来到文某建家中,并给他带去6.4万余元执行款。
2007年,文某建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变成二级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由年迈的母亲照顾勉强维持生活。本案涉及的多名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差,虽经法院多次强制执行,但收效甚微。鉴于文某建长期生活困难,荷塘区人民法院多年来积极给予文某建司法关怀。
今年6月,市中院、荷塘区委和市慈善总会、佳满康复医院等共同援手,帮助文某建安装步行器,让瘫痪15年的身体再次“站”了起来。12月初,案件恢复执行后,法院更是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为其执行到位6.4万余元。
近年来,荷塘区人民法院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的同时,把执行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放在心上落实到位,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