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 对于网络平台销售行为的监管会逐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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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直播带货频频出现消费投诉这一现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测科科长蒋毅解释道,国家立法机构、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平台自身的监管存在短板。

    直播带货是新业态,国家针对该行业的立法存在滞后性,面对复杂情况,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没有法律依据;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目前针对线上销售的监测手段还是以人工监测为主,商户直播带货的时间有随机性,违规宣传画面和用语存在瞬时性,难以捕捉取证,这些客观因素给监督带来一定的困难;抖音、快手是以社交视频为主打业务的平台,其开辟线上销售业务的时间不长,管理机制不如淘宝、京东等专业电商平台成熟,存在管理漏洞。

    蒋毅表示,去年,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联合多部门针对网络销售乱象开展了2次专项行动,成果显著。随着相关立法的日渐完善、网络销售平台管理的成熟,网络销售乱象也必将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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