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失联40天存3大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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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4日傍晚,江西上饶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5)班15岁学生胡鑫宇离奇从校园失联,引发大量关注。

    11月23日,江西铅山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江西铅山微讯”发布通报:

    10月14日,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某宇失联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搜寻和调查工作。目前,省、市、县公安机关已成立联合工作专班,正在全力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因该事件正在调查且涉及未成年人,请大家理性对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失联

    11月23日,是胡鑫宇失联的第40天。

    学校里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了胡鑫宇失联前的一段影像。视频显示,10月14日下午5时48分,胡鑫宇最后出现在宿舍楼。

    如果按照往常,他应该是去教室上晚自习,班主任要求所有学生18:05到教室。

    孩子母亲李女士说,虽然宿舍到教学楼只有不到100米的距离,但有一处十多米的路段监控拍不到。

    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那段路他探视孩子时也走过,是一片小山坡,植被茂密,隐藏着凉亭、石凳、石桌等,平常也是学生们一个安静的学习角落。

    家人发现,胡鑫宇失联后,身份证、钱和电话手表都还在,不见的只有一支录音笔和校园卡。

    这支录音笔,是小胡失联前几天刚买到的。孩子当时告诉家人,上课担心遗漏掉老师讲课重点,录下来好温习。“不知道这与儿子失踪有没有关联。”李女士说。

    搜寻

    监控显示,胡鑫宇失联当晚,共有13辆车出入校门。随后警方也经过了逐一排查,暂时也没有发现异常。

    为了寻找胡鑫宇,当地警方和多支救援队,动用了警犬、无人机、3D搜索和热成像技术,搜查了几乎所有地方。

    之前的一些公开报道曾披露过搜寻的情况——

    致远中学副校长表示,当晚胡鑫宇的班主任发现人不见后,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立即组织了几批次老师寻找,第二天校长又组织所有老师,对学校内所有房间,教学楼的每一间教室,每一间男女生宿舍,楼顶,阁楼……整个学校翻遍,学校围墙外能想到的地方也都找过了。

    胡鑫宇的妈妈说,抽干学校人工湖和化粪池后,“我丈夫还仔细检查了从化粪池里抽出来的东西。”

    副校长称,学校每间教室、宿舍和走廊都安装了监控,宿舍旁边的小山坡之前也安装了监控,但是年久失修,已经没法用了。

    进展

    11月20日晚,多个社交平台传言称,胡鑫宇在信江中被找到,人已打捞上岸。

    21日下午,记者与铅山县公安局联系时,工作人员称此传言为谣言,目前组织了多支专业队伍还在进行搜索作业。“最近传言太多了。希望广大网友不要轻易相信和传播传言,给家属造成不必要的压力。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吧。”

    记者了解到,胡鑫宇的亲属从云南找来的搜救犬,在学校宿舍楼、围墙处发现三处可疑点。

    该团体一行4人,带了两只搜救犬。从11月15日开始,一直到11月17日,该团体一直在致远中学的外围进行搜救。11月18日,经过铅山当地警方和致远中学的同意,胡鑫宇表姐夫周先生带领搜救人员和两只搜救犬,前往胡鑫宇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找寻。

    其中一只搜救犬在胡鑫宇所住宿舍楼的二楼和学校的两处围墙处发出报警信号,而另一只搜救犬则没有反应。“我现在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如果两个犬都报警,那基本可以百分之九十九确定。”该团体负责人陈师傅表示。

    疑点

    胡鑫宇失踪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大量网友纷纷发表评论。记者通过大量浏览和归纳,大家的看法可以总结出三大疑点:

    1.为什么孩子失踪前随身带着录音笔?

    10月9日,胡鑫宇还跟妈妈打了电话,说自己收到录音笔很开心,收到录音笔5天后失踪。

    胡鑫宇家人说,他们问过小胡的同学,同学们说小胡失踪前,和大家一起吃了晚饭,然后回到宿舍,一个人拿着录音笔离开。

    为什么他会带着这支录音笔?是不是想录下什么?这支录音笔会不会和失踪有关?

    2.为什么孩子半个月前告诉妈妈“想哭”?

    胡鑫宇妈妈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孩子失踪前几天,9月27日,主动给她打电话,说心里很难受,“想哭”。但儿子没有告诉妈妈因为什么。

    3.是否真的有人动过监控日志?

    胡鑫宇的家人说,他们发现,胡鑫宇所在学校的监控日志曾被人为删除。

    “事发当天(10月14日)和之前所有的监控日志都被删了,只剩10月15日以后的监控了。”他还透露,目前他们发现了一些新线索,已经提交给警方。

    网友们提到,如果真的有人删除过当天的监控日志,无疑就是最大的嫌疑,这个应该也是警方侦查的重要突破口。

    延伸阅读

    警方为何不立案?

    事件发生已达一个多月,警方目前未予立案,原因为何?对此,记者追踪调查并采访了法律界相关人士。

    记者于11月23日10时许向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致电。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该事件已提级调查,包括江西省公安厅、上饶市公安局、铅山县公安局三级警方介入,事件若有最新进展,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途径向公众公布。当记者追问道,截至目前,胡鑫宇已连续失踪一个多月,是否已经立案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你所了解的立案程序和我们的立案程序并不一致。是否立案还要根据警方的调查进度决定。”

    就胡鑫宇事件而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娜分析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胡鑫宇事件中没有犯罪事实,比如:没有被拐卖、绑架、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实,或者相应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则不予立案。

    (综合都市快报、大皖新闻、封面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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